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2024-08-10 11:11:10 |   作者: 安博体育官方网站入口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5日以传真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1月2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8)。

  2、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优先股的除外。公司已于2020年7月21日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为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董事会经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造成不利影响,赞同公司终止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为推进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实施,赞同公司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0.4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2020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鉴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4月21日实施完毕,公司依据《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4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41元/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951,5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最高成交价为10.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0,010,755.22元(不含交易费用),尚未达到股份回购总金额的下限。

  以上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按规定履行了披露义务。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优先股的除外。公司已于2020年7月21日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为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董事会经与中介机构、法律顾问进行审慎研究后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提前终止回购股份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基于整体的市场环境、公司业务的实际经营需求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审慎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已回购的股份 15,951,546股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股份将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期限内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而终止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赞同公司终止回购公司股份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公司股东:截至2021年2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审议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来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1、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1209

  3、联系电线、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

  2. 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一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2020年1月至12月,公司共新签合同123项,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121,752.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8.04%。其中,10-12月份新签合同40项,合计金额222,067.46 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末,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的订单34项,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69,348.09万元。(注:以上业务为钢结构业务。)

  由于公司持续的转型升级和发展创新,公司在总承包EPC领域竞争优势得到不断的提高,尤其在装配式医院、学校、体育场馆、超大型装配式建筑EPC项目和机场、火车站等基建项目的承接上具备强劲的实力。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国家和各地政府对建筑工业化的全力支持,使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迎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

返回产品列表